四十三歲的中醫師王韻凱,長期服用科達製藥公司的「龍膽瀉肝湯」,然而其中一批錠劑含有馬兜鈴酸成分,他服用一年後嚴重腎衰竭,必須終身洗腎。士林地院判決科達製藥及負責人要賠償王一千一百零二萬餘元。
士林地檢署調查,科達公司的藥材均為負責人陳裕昌(六十歲)採購,應注意長期使用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會造成腎臟病變,導致腎衰竭,卻未做好品管,依藥事法中的製造偽藥罪及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
王韻凱從小練國術及氣功,八十二年取得中醫師證書,八十五年開設中醫診所,曾任中華中醫典籍學會理事及學會方劑學副主任。他因工作忙碌患有B型肝炎、高血脂、膽固醇、口苦等症狀,自行診斷為肝膽濕熱症,從八十五年底起買科達公司製造的龍膽瀉肝湯「散劑」服用,五年來都沒事。
但九十年七月他改服用龍膽瀉肝湯的「錠劑」,一年後身體不適就醫檢查,發現尿毒指數過高,腎臟嚴重衰竭,必須終身洗腎,目前每天四次腹膜透析。
王韻凱說,醫院報告指他是「中藥草腎病變」導致腎功能衰竭,病理切片與馬兜鈴酸腎病變相符。他將長期服用的龍膽瀉肝湯錠劑送往檢驗,發現含有高劑量馬兜鈴酸,生產此一藥品的科達製藥公司及負責人陳裕昌共應賠償他二千八百多萬元。
科達公司認為,王韻凱罹患尿毒症可能是本身體質病變或不當服用其他藥物導致,且在接獲衛生署通知前,不知木通等多種中藥材含有馬兜鈴酸;而王韻凱連續服用也有濫用之嫌,應負九成過失責任。
但法官指出,王韻凱服用龍膽瀉肝湯「散劑」五年,腎臟檢驗結果正常;服用含有馬兜鈴酸的「錠劑」短短一年即罹患尿毒症,當然可歸責於科達公司在檢驗、生產、製造過程疏於注意導致。
法官判科達公司和負責人陳裕昌應賠償醫藥費九萬多元、勞動力減損部分八百四十三萬元、精神撫慰金一百五十萬元,另一百萬元為懲罰性賠償。刑事責任部分,目前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記者劉愛生平鎮報導】桃園縣平鎮市科達製藥公司管理部經理陳美玲昨晚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並不了解實際判決內容,暫時無法回答相關問題;不過,公司尊重法院的判決」。
針對王韻凱指控科達公司藥品含有馬兜鈴酸,陳美玲說該案檢方曾處分不起訴,理由是藥品檢體為王韻凱提供,可信性存疑;且中華民國中醫內科醫學會、台灣腎臟醫學會認為罹患尿毒症原因很多,無法判斷王韻凱罹患尿毒症與服用藥品有直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