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8,308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084199
☃ Fan (水族世界)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舊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看新聞討論陸客是否適用國賠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交友網站上的募款
作者:
☃ Fan (水族世界)
日期: 2010.11.04 天氣:
心情:
今天一個女網友到我的小窩, 要我到她日記共襄盛舉慈善募款. (住編 : 1987341, ID : 愛我寶貝)
我突然想到黑人的事件.
===================================================================
藝人黑人賣衣服募款做公益被批自肥,不僅當事人委屈落淚,也引來輿論正反評價。其實從事這類慈善活動,不管是發起人或捐贈人事前都該知曉募款倫理,才不會事後感嘆善事難為。
募款活動發起人只是行善的代理人,在捐贈人出於信任、自願的基礎上募集社會資源以從事公益。這原本是件好事,然而因為牽涉龐大款項,容易引來覬覦,滋生弊端,國內外不少非營利組織都將募款的倫理視為重要守則。
募款或慈善事業的基本守則是:知情同意、財務透明、獲利有據。舉例來說,新聞事件中,每賣一件五百多元的衣服只捐出一百元的做法,事前有無讓社會大眾、工作人員、甚至贊助的藝人與廠商完全知曉?剩餘的差額用途為何?有無成為募款人的獲利?財務報表是否受公正第三者監督?這些都是主辦者必須交代清楚的。
國外不少非營利組織,是禁止募款者從募款所得中抽取任何報酬的,而在美國,法律雖不禁止抽取佣金,但募款單位必須呈報司法機關備查。台灣對於類似活動應盡速制定非營利組織相關法律。
名人的形象與公信力是公共財,「粉絲」一詞更彰顯明星與群眾的不對等關係,藝人發起這類活動時應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信任是募款活動的命脈,如果不能釋疑,只怕往後難以為繼。
====================================================================
我到這位網友的日記回言勸她 (並非我鐵石心腸, 而是我才 25 歲已經看多類似的事件) :
為什麼說儘量避免以個人名義來從事捐款呢 ?
舉個例子, 您把您的個人銀行資料 POST 在網路上, 極有可能引起詐騙集團利用.
(如騙 A 匯款買 B 的物品, 卻將錢匯入您戶頭, 然後告訴您想退款, 或 A 知悉遭詐騙後向警方報案)
您公開的這個郵局帳戶馬上成為警示戶被凍結, 而您的所有其它銀行馬上變為衍生性警示戶也會被鎖.
有愛心是好的, 但是方法不對, 有時反會害了自己. 像這位植物人, 目前社會公益及慈善團體很多,
您可以向他們報請協助, 也向社會局報請立即性的協助. 希望對您有用.
標籤:
瀏覽次數:
810
人氣指數:
12410
累積鼓勵:
5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1
舊夢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看新聞討論陸客是否適用國賠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16 04:48
他, 46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6 00:12
他, 42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5 22:07
他, 58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5 20:43
他, 33歲,嘉義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12 04:39
他, 51歲,台中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7 22:30
他, 45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7 14:16
他, 51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5 02:27
他, 42歲,苗栗縣,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5 01:09
他, 47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04 22:05
他, 43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上一頁
|
下一頁
[
最前頁
]
[1]
2
[
最末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