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40648
 吾意(一地雞毛是日常)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可不可以,你也剛好喜歡我?》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種思念叫,香氣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他走了,但至少你可以留下自己
作者: 吾意(一地雞毛是日常) 日期: 2014.01.21  天氣:  心情:



一個男人的告白:「愛情是什麼?豐富生活、調劑身心、傳宗接代?以上皆是。

唯一錯的是,把它誤當成生命的全部。」



分手的方式有很多種,但結局卻常常只有兩種,就是:不那麼傷心以及很傷心。


因為來得太突然,你無法確定究竟是驚訝憤怒?還是心痛悲傷?就像是突然間挨了一記耳光,

你還在微笑著,只感覺一陣風刮過自己的臉頰,你搞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只有呆站在原地,然後,熱辣辣地,一陣麻顫就衝了上來,痛。也因為力道太猛,

只有悶悶的嗡嗡聲響在你的耳朵迴盪著,他說分手,理由是什麼?你怎麼都沒有印象。

終於,你才感覺到痛。


跟著,臉頰就溼了,你直覺那應該是血液,因為痛楚是從心臟湧出的,不是眼睛,

所以你猜那會是紅色的液體,而不是眼淚。等到理智恢復的第一個念頭,你想到的還是他。

他,為什麼不要你。是不是自己哪裡犯了錯?一定是自己不夠好,所以,他才會決定分手。

他離開你了,但你首先想到的、總是思考到的,卻全都是自責。


原來、原來,失戀最可怕的並不是他離開了你,而是你不問對錯的還想要他回來。


只要他願意回頭,你可以不計前嫌、不管是非,你什麼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夠不要他。

之後清醒了你才懂,這原來是一種自我否定。你用貶低自己的方式去換回愛情,

以為只要自己低聲下氣、摀住耳朵,就可以讓愛情回頭。

一直以來你從不覺得自己是愛情裡面的弱勢,可只在一個瞬間就把自己全盤輸掉。

因為你覺得,輸了愛情,贏得自己又有什麼用。


於是你傳簡訊、打電話、臉書上留言、到辦公室樓下等他下班…

任何可以接觸到他的方式你都不放過,然後再從他的一舉一動找可能復合的蛛絲馬跡。

你思考了這麼多,卻從來都沒記得過他離開的理由,只惦記著如何要他回來。

一直到聽到風聲耳語,你才猛地驚覺,自己竟變成了連自己都害怕的「前女友」。

原來你的擇善固執,在外人眼中不過是歇斯底里。


而你始終也都忘了一件事,先說不要的人是他,怎麼是自己去求他回來?

因為,離開的人是他,你始終都站在原地、你從來都沒有走開,如果他要回來的話,

一定找得到你。如果他想要的話。


你終於搞懂了一件事,想要回來的不用乞求,而若要遠行的也不必挽留。

因為,愛情不是公民道德,沒有法律約束,只有自由意志。


「戀愛時,你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的自尊;但分手後,可以救回自己的也只有你的自尊。」

最後,有人跟你說了這句話,於是你大夢初醒。因為,如果一個人連你的愛都不要了,

你的自尊對他來說更沒有任何意義,但對你來說卻可以是往後能賴以為生的憑藉。


終於你才了解了,或許在愛情裡可以沒有自己,但如果愛情沒了,請至少要留下自己。

保留下那個還有勇氣再去愛的,自己,不要連信仰都輸掉。你永遠都要這樣記得。

文章摘自: 商業週刊, 撰文者:肆一 

背景音樂: 鄉愁 by Richard Clayderman

標籤:
瀏覽次數:385    人氣指數:5585    累積鼓勵:2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可不可以,你也剛好喜歡我?》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一種思念叫,香氣
 
住戶回應
 
時間:2014-04-10 16:39
她, 66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3-09 11:44
她, 70歲,屏東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4-03-09 12:11]:

同感[:D]

 
時間:2014-01-23 20:45
他, 6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1-22 20:13
他, 6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4-01-22 20:55]:

這是鄉愁的網址http://vlog.xuite.net/play/aU9XeW9aLTgzOTg5NjAuZmx2?

下面是擺到日記的語法,, 請依照我貼的字.行,順序, 切記多一個空格或少一個空格就會失敗,
你自己得多去試幾次.
<iframe height="1" marginheight="0" src="http://vlog.xuite.net/play/aU9XeW9aLTgzOTg5NjAuZmx2?ar=1&as=1" frameborder="0" width="1" marginwidth="0" scrolling="no"></iframe>

 
時間:2014-01-21 11:23
他, 71歲,桃園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4-01-21 11:25]:

謝謝

大哥也是[:D]



給我們一個讚!